一、反洗钱背景知识

(一)洗钱的定义
       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二)洗钱的三个阶段
处置阶段
       洗钱过程的起始环节,即把犯罪收入投入金融系统
离析阶段
       洗钱过程的中间环节。主要是通过错综复杂的交易,扰乱人们的视线
归并阶段
       洗钱过程的最终环节。资金被转移至与犯罪组织或个人无明显联系的合法组织或个人的账户内
(三)我国反洗钱的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反洗钱知识26问》
(四)国际反洗钱组织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EAG)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五)警惕网络洗钱陷阱,增强反洗钱意识
1、远离网络洗钱陷阱,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3、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带好您的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的提问。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4、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涉嫌洗钱相关行为,可按照以下方式在工作日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致信举报,并在举报来件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二、反洗钱的法律及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主席令第56号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人民银行1号令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06]人民银行32号令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人民银行1号令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人民银行2号令
       《关于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保监发52号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2013]人民银行2号令

三、信息速递

(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公布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
       2019年4月1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政府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组织,是全球反洗钱标准的制定机构。2007年,中国成为该组织正式成员。2018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委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牵头组成国际评估组,对中国开展为期一年的互评估。评估组现场访问了中国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与100多家单位900多名代表进行了面谈。人民银行会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此精心准备,配合评估组顺利完成了互评估工作。2019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三十届第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
      《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认可近年来中国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的反洗钱体系具备良好基础。同时,报告指出,中国反洗钱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总的来看,评估报告代表了国际组织对中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的整体评价,对中国国家风险评估和政策协调、特定非金融行业监管、执法以及国际合作等工作的评价是中肯的,所提建议对中国提升反洗钱工作合规性和有效性水平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下一步,中国相关部门将以此次互评估为契机,结合国情,吸收报告中的合理建议,继续推动中国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为防控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作出贡献。(完)
(摘自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有节选)